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征集公告
2026年08月24日 18:5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8:5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6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贺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8223194 |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822319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140号含光大厦4层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93561664 | ||
| 附件: | |||
| 附件1 | 征集文件压缩包.zip | ||
项目概况
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委托,拟对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53号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9-86243662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140号含光大厦4层01室
联 系 人:高俊峰、王姚姚、杨思佳
联系方式:029-89182979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
2.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6000012
3.征集项目简介:2026年度陕西省辅助器具适配综合服务平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部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
| 1 | 1 | 手动侧翻身护理床 | 护理床 | 1,600.00 | 张 | 否 | 否 | 否 |
| 2 | 2 | 电动侧翻身护理床 | 护理床 | 5,000.00 | 张 | 否 | 否 | 否 |
| 3 | 3 | 动态充气防压疮床垫 | 防压疮床垫 | 230.00 | 张 | 否 | 否 | 否 |
| 4 | 4 | 记忆海绵防压疮座垫 | 记忆海绵防压疮座垫 | 24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5 | 5 | 复合型防压疮座垫 | 复合型防压疮座垫 | 44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6 | 6 | 儿童后置四轮助行架 | 儿童后置四轮助行架 | 225.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7 | 7 | 儿童坐姿椅 | 儿童坐姿椅 | 94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8 | 8 | 儿童轮椅 | 儿童轮椅 | 91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9 | 9 | 儿童脑瘫轮椅 | 儿童脑瘫轮椅 | 1,57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10 | 10 | 洗浴椅 | 洗浴椅 | 21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11 | 11 | 坐厕椅 | 坐厕椅 | 265.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12 | 12 | 盲杖 | 盲杖 | 55.00 | 支 | 否 | 否 | 否 |
| 13 | 13 | 带光源近用光学助视器 | 带光源近用光学助视器 | 5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14 | 14 | 单筒望远镜 | 单筒望远镜 | 10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15 | 15 | 手持电子助视器 | 手持电子助视器 | 98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16 | 16 | 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 | 基本类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 | 88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17 | 17 | 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 | 非基本类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 | 1,98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18 | 18 | 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 | 基本类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 | 88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19 | 19 | 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 | 非基本类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 | 1,98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20 | 20 | 定位器 | 防走失定位器 | 48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21 | 21 | 成人纸尿裤(含护理垫) | 纸尿裤 | 450.00 | 组 | 否 | 否 | 否 |
| 22 | 22 | 儿童站立架 | 站立架 | 2,11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23 | 23 | 截瘫生活类辅具 | 生活类辅具 | 450.00 | 套 | 否 | 否 | 否 |
| 24 | 24 | 进食类辅具 | 进食类辅具 | 200.00 | 套 | 否 | 否 | 否 |
| 25 | 25 | 闪光门铃 | 闪光门铃 | 130.00 | 套 | 否 | 否 | 否 |
| 26 | 26 | 震动闹钟 | 震动闹钟 | 17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27 | 27 | 电子沟通板 | 沟通板 | 18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28 | 28 | 语音盲文电饭煲 | 盲文厨具 | 55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29 | 29 | 语音盲文热水壶 | 盲文厨具 | 50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30 | 30 | 定位手表 | 防走失定位器 | 62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31 | 31 | 智能助盲穿戴辅具 | 助盲穿戴辅具 | 3,90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32 | 32 | 手机读屏软件 | 盲用手机软件 | 490.00 | 套 | 否 | 否 | 否 |
| 33 | 33 | 电脑读屏软件 | 盲用电脑软件 | 900.00 | 套 | 否 | 否 | 否 |
| 34 | 34 | 超声波盲杖 | 盲杖 | 370.00 | 支 | 否 | 否 | 否 |
| 35 | 35 | 听障字幕眼镜 | 听障字幕眼镜 | 4,470.00 | 副 | 否 | 否 | 否 |
| 36 | 36 | 盲用智能导航仪(便携式) | 盲用导航仪 | 4,730.00 | 副 | 否 | 否 | 否 |
| 37 | 37 | 语音转文字翻译机(便携) | 语音文字翻译机 | 1,500.00 | 台 | 否 | 否 | 否 |
| 38 | 38 | 盲用电磁炉 | 盲文厨具 | 40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39 | 39 | 体位垫 | 体位垫 | 15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 40 | 40 | 床旁餐桌 | 生活类辅具 | 260.00 | 个 | 否 | 否 | 否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
| 1 | 陕西省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手动侧翻身护理床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分包名称:电动侧翻身护理床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分包名称:动态充气防压疮床垫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4).分包名称:记忆海绵防压疮座垫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5).分包名称:复合型防压疮座垫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6).分包名称:儿童后置四轮助行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7).分包名称:儿童坐姿椅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8).分包名称:儿童轮椅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9).分包名称:儿童脑瘫轮椅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0).分包名称:洗浴椅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1).分包名称:坐厕椅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2).分包名称:盲杖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3).分包名称:带光源近用光学助视器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4).分包名称:单筒望远镜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5).分包名称:手持电子助视器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6).分包名称: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7).分包名称: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8).分包名称: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基本类)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19).分包名称:超大功率耳背式助听器(非基本类)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0).分包名称:定位器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1).分包名称:成人纸尿裤(含护理垫)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2).分包名称:儿童站立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3).分包名称:截瘫生活类辅具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4).分包名称:进食类辅具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5).分包名称:闪光门铃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6).分包名称:震动闹钟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7).分包名称:电子沟通板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8).分包名称:语音盲文电饭煲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29).分包名称:语音盲文热水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0).分包名称:定位手表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1).分包名称:智能助盲穿戴辅具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2).分包名称:手机读屏软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3).分包名称:电脑读屏软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4).分包名称:超声波盲杖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5).分包名称:听障字幕眼镜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6).分包名称:盲用智能导航仪(便携式)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7).分包名称:语音转文字翻译机(便携)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8).分包名称:盲用电磁炉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39).分包名称:体位垫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40).分包名称:床旁餐桌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财务状况 | 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税收证明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5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6 | 承诺书 |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
| 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8 |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9 | 资质要求 | 根据所投标段产品的医疗器械管理属性及分类,投标人须对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① 所投产品属于Ⅰ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② 所投产品属于Ⅱ类医疗器械: 1)代理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药监局《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替代。 注:《免于经营备案承诺说明》格式自拟,须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编号、所投产品名称及注册证号、承诺该产品属于免于经营备案目录范围、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③ 所投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1)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产品资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含附件,如有)。 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非医疗器械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需明确说明产品名称、用途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
| 10 |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 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
| 11 | 非联合体承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8月25日至 2026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7188588; ③华测CA:400-620-2211; ④天威诚信:400-666-3999; ⑤上海CA:400-820-6660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样品递交:
(1).时间:2026年09月07日-2026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西安市朱宏路53号。
(3).联系人:高俊峰、王姚姚、杨思佳,电话:19290314919。
(4).供应商须仔细研读征集文件,样品递交要求详见相关规定。请充分考虑现场确认、填表等环节耗时,建议预留充足时间提前送达,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征集文件要求递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征集人:陕西省残疾人辅助技术中心、陕西启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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