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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7日 00: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行政区域南沙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0: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609.776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英
项目联系电话020-31140928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工业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4961245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成汇街1号南沙城领汇国际西梯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1140928
附件:
附件1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82701).zip

项目概况

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ZY-XZF-GK-202607112

项目名称: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97,76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71,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心电图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1-2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心电监护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 -
1-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吸痰机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 -
1-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除颤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1-5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洗胃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
1-6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90,000.00 -
1-7 临床检验设备 荧光显微镜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
1-8 临床检验设备 低温医用冰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1-9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LED光谱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6,000.00 -
1-10 临床检验设备 医用冰箱 8(台)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采购包2(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4,26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成人智力评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9,800.00 -
2-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儿童智力评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4,462.00 -
2-3 其他医疗设备 数字心理沙盘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采购包3(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电休克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采购包4(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55,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医用 X 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CT球管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55,5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采购包5(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1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脑电地形图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6,000.00 -
5-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CBT干预治疗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 -
5-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多维认知评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 -
5-4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沉浸式声光疗愈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采购包6(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7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精神科定制病床 200(张)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6-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床头柜 200(张)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 -
6-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检查床 20(张)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 -
6-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折叠式陪护床 60(张)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采购包7(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8,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轮椅 30(张)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 -
7-2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抢救车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 -
7-3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治疗车 50(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0 -
7-4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送药车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7-5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转运床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7-6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保洁车 1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 -
7-7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物资运送车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 -
7-8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污物运送车 10(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
7-9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病历车 14(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2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原因和情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采购包2(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响应)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原因和情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 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采购包4(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具体原因和情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采购包5(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响应)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6(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响应)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7(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响应)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2(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3(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4(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5(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6(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采购包7(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综合大楼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2026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工业路2号

联系方式:020-84961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成汇街1号南沙城领汇国际西梯1002室

联系方式:020-31140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英

电  话:020-31140928

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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