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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赣榆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公告

2026年08月27日 11: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赣榆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品目

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行政区域赣榆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7日 11: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赣榆开标室201
预算金额¥9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玉彩
项目联系电话13337879959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303号农林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15681958
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衡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1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车玉彩

项目概况

2026年赣榆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JSZC-320707-YGHZ-G2026-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1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YGHZ-G2026-0018

项目名称:2026年赣榆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算金额:980.000000万元(采购包1:320.000000万元;采购包2:220.000000万元;采购包3:220.000000万元;采购包4: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海头镇17300户、石桥镇11220户、青口镇9840户、城西镇8375户、柘汪镇10150户,共计56885户。301.4905万元。 采购包2:沙河镇25222户、墩尚镇15656户,共计40878户。216.6534万元。 采购包3:黑林镇10256户、金山镇11537户、宋庄镇4586户、塔山镇13427户,共计39806户。210.9718万元。 采购包4:城头镇18395户、班庄镇22319户,共计40714户。215.7842万元。

采购需求:

2026年赣榆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开展涉农村(社)、组级摸底调查和资料收集、信息核对、实测指界、补充测绘、数据修改入库、制定延包方案、延包数据处理、公示培训、合同签订(含网签及系统维护、网签相关材料收集及业务数据处理等)、资料输出打印、数据汇交、档案整理进馆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每个供应商可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采购包,本项目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顺序开标、评标。在前一采购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可以参与后续采购包评标,但不再推荐为后续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各采购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家,否则按流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2.支持绿色发展

2.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2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时,其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3 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2.4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 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3.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3.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内容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包2

1.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内容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包3

1.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内容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包4

1.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内容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

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303号农林大厦

联系人:刘科

联系电话:1381568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衡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140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3337879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话:13337879959



附件:《2026年赣榆区土地承包延长项目-招标文件2026.7.24》第三方审查报告(1).pdf
JSZC-320707-YGHZ-G2026-001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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