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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直属大队食堂厨师和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8日 17: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直属大队食堂厨师和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8日 17: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31日至2026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免费下载。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五厅
预算金额¥103.15085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影
项目联系电话17656620859
采购单位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南京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03762256
代理机构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经开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56620859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直属大队食堂厨师和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6-87
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直属大队食堂厨师和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31,508.54元
最高限价:1031508.5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信财公开招标-2026-87-1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直属大队食堂厨师和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外包项目 1031508.54 1031508.54 1031508.5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及直属大队提供食堂厨师及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方对投标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采购方有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5.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1031508.54元为本项目一年的预算金额。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免费下载。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五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预算金额的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7%;预算金额的100万以上一500万(含)部分费率为1.2%;(2)本次项目具体收费金额为:42100元;(3)费用支付方为:中标单位。
6、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南京大道
联系人:刘沛成
联系方式:13603762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开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
联系人:王倩影
联系方式:17656620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影
联系方式:1765662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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