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20: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志丹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20:4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24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 ||
| 预算金额 | ¥249.5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元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6626229 | ||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志丹县城南建材市场一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539829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志丹县财政局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6634021 | ||
项目概况
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6-007GK
项目名称: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95,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5,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95,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知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志丹县南北滨大道雨污分流工程设计、勘察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5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活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递交,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志丹县城南建材市场一号楼
联系方式:1535398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志丹县财政局5楼
联系方式:0911-6634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元工
电话:0911-6626229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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