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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2: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沂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2: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展鹏
项目联系电话1377676019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90711611
代理机构名称新沂市嘉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沂市新安街道市府路89号新港小区商住楼3号楼89-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展鹏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320381-JDXZ-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2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JDXZ-G2026-0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0万元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约230人提供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最长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9289:30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马展鹏 联系电话:13776760198

地址:新沂市北沟街道万恒东一号西门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0252d4316fe44639a4a55438f89b895f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

联系人:董燕

联系电话:19552130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新沂市嘉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北沟街道万恒东一号西门

联系人:马展鹏

联系电话:13776760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展鹏

电话:13776760198



附件:JSZC-320381-JDXZ-G2026-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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