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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投资合作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用地项目评审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3: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用地项目评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投资合作局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3: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9-67097920
采购单位西安市投资合作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6709792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89217177
附件:
附件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用地项目评审服务项目(K610101202600001020260903002)-征集文件及附件.zip
项目概况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用地项目评审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投资合作局委托,拟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用地项目评审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西安市投资合作局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67097920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1-1号银池道拉斯财富中心21楼

联 系 人:倪沛、康乐、王欣玫

联系方式:029-88219779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用地项目评审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01012026000010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西安市投资合作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用地项目评审服务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服务期2年,2026年预算总额66.17万元,共设3个独立标段:产业用地项目前置评估、重大项目评审服务及法律风险评价服务,次年预算以财政实际批复为准。项目旨在建立标准化服务供应商库,通过“低价优先、合规准入”的评审规则,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决策及产业用地准入管理提供全维度评估、专业评审及法律风控支撑,解决零散采购流程繁琐、标准不一问题,在严控服务质量底线的同时最大化节约财政资金,保障招商工作高效、规范、低成本开展。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产业用地项目前置评估服务(项目评估) 评审咨询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2 重大项目评审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 3 法律服务(法律风险评估) 其他咨询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西安市投资合作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税收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财务状况 提供递交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投资管理、企业合规、金融投资等相关资格证书。
7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承诺书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0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 非联合体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分包名称:采购包2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税收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财务状况 提供递交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或投资管理、企业合规、金融投资等相关资格证书。
7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承诺书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0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 非联合体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3).分包名称:采购包3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 税收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财务状况 提供递交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予的验证码;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本项目服务律师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机构为投标人本单位。
7 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 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承诺书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0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1 非联合体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9月07日 2026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7188588; ③华测CA:400-620-2211; ④天威诚信:400-666-3999; ⑤上海CA:400-820-6660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无



征集人:西安市投资合作局陕西至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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