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肿瘤研究所)双镜联合用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
★二、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250万元。
三、是否接受进口:是
★四、质保期:全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以该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图像处理装置、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电子结肠内窥镜保修5年,含人为损坏。台车、医用监视器、内窥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内窥镜用送水装置、测漏器保修1年。
★五、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60日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产品的供货,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对采购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并达到项目交付待验收状态。
★六、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履行完毕交货、安装、调试、运行等合同义务使得全部合同标的物具备提请甲方验收的条件后,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组织验收并有权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意见或验收合格意见,本合同项下全部标的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发票经甲方核验无误后180日内,采购人将支付至合同货款的100%款项。
七、核心产品:/
八、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一)图像处理装置(1台)
★1.主机光源一体化设计
2.具有HDTV及4K数字高清信号输出模式,数字信号输出支持1080P及以上。
3. 光源类型: LED光源。
4. LED光源数量>4。
5. 具有窄带光成像或其他智能电子染色与光学染色技术,可通过多种观察模式,有针对性的对组织粘膜进行图像强调。
6.具有对色调、构造和亮度进行联合强调的成像功能,帮助医生在检查过程中更易识别粘膜表面的细微差异。
7.具有琥珀色LED光源,以形成深层血管成像模式,提高深层血管和出血点的可视性。
8.具有电子放大功能。
9.具有≥3种测光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测光,峰值测光及平均测光功能。
10.具有保持对比度的亮度调节成像,能够保持内镜图像明亮部分的亮度,同时可以提高较暗部分的亮度。
11.内镜信息记忆功能可以预设白平衡及操作参数。
12.可兼容具有可变焦或多焦点观察功能的胃肠镜。
13.可兼容光学放大500倍以上胃镜,以产品注册证、厂家公开彩页标称光学放大倍数为准。
14.可兼容结肠镜体内形态观察装置。
15.可兼容小肠镜。
16.可兼容同品牌内窥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内窥镜用送水装置。
★17.可兼容已在中国境内取得注册证的内窥镜:可兼容高清电子胃、肠镜,光学放大胃、肠镜,经鼻内镜,电子十二指肠镜,环扫/扇扫超声胃镜,超声支气管镜,电子支气管镜。
18.具备静态图像存储接口。
19.具备≥4种特殊光观察模式,用于早癌的诊断和治疗,包括但不限于NBI/BLI/FICE/i-scan/RDI等特殊光观察模式。
(二)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1条)
★1.视野角:≥140°
2.视野方向:直视
3.景深:≥2-100mm
4.插入部外径:≤9.2mm
5.先端部外径:≤9.2mm
6.钳子管道直径:≥2.8mm
7.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
8.有效长度: ≥1000 mm
9.具有防水一触式接头
10.遥控按扭:≥4个
11.具有副送水功能
(三)电子结肠内窥镜(1条)
★1.视野角:≥170°
2.视野方向:直视
3.景深:≥2-100mm
4.插入部外径:≤13mm
5.先端部外径:≤13.2mm
6.钳子管道直径:≥3.7mm
7.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8.有效长度: ≥1300 mm
9.全长:≥1600mm
10.具有防水一触式接头
11.遥控按扭:≥4个
12.具有副送水功能
13.具有强力传导或等效的优化的扭矩传递功能,改善了操作者在推拉和旋转操作时的操控感。
14.具有智能弯曲的功能,帮助内镜顺畅通过结肠急弯处,降低患者不适及穿孔风险。
15.具有可变硬度的功能,可通过机械或电控方式调节内镜的软硬度。
16.导光镜数量≥3条,实现更好的光照均匀度及亮度。
(四)医用高清监视器(1台)
1.屏幕尺寸≥31英寸
2.分辨率≥1920×1080
3.输入/输出:SDI,DVI等
(五)配置要求
★1.台车 1台
★2.内窥镜用送水装置 1台
★3.内窥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 1台
★4.测漏器 1台
★5.电子结肠内窥镜 1条
★6.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1条
★7.图像处理装置 1台
★8.医用高清监视器 1台
说明:标注“★”的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需投标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制造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商发行的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等文字资料或图纸或数据任一项有效的证明材料即可,投标人的响应内容应用方框圈出,醒目注明,便于评委查找。)对技术参数进行评判,而不以投标人“技术规格偏离表”中 的响应情况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参数仅做出响应而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