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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采购(两年期)采购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16: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采购(两年期)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行政区域栖霞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6: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1507评标室
预算金额¥3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进
项目联系电话18651814296
采购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102968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崔进

项目概况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采购(两年期) JSZC-320113-JITC-G2026-03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2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JITC-G2026-0320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采购(两年期)

预算金额:3600.000000万元(采购包1:548.144075万元;采购包2:433.413637万元;采购包3:332.641898万元;采购包4:471.870848万元;采购包5:519.314426万元;采购包6:405.103732万元;采购包7:478.061082万元;采购包8:136.288755万元;采购包9:165.835350万元;采购包10:109.32619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600万(两年)

采购需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食堂食材采购(两年期)项目,主要内容为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分为以下10个分包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分包号

分包名称

中标单位数量(家)

1

粮油干货调味品类

2

2

冷冻类(含豆制品类)

2

3

蛋禽类

2

4

猪肉类

2

5

牛羊肉类

2

6

鲜活水产类

2

7

蔬菜类

2

8

水果类

1

9

卤菜类

1

10

奶制品类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履约过程中,如供应商交付产品质量、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文件及采购约定存在重大不符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6年3月(含)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2026年3月(含)至今),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任意一种即可)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规定如下:“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适用于所有分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适用于所有分包)

1.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若供应商为产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该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分包 9(卤菜类)供应商若为自产供货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已取得对应有效证件或完成备案登记的,提交相关复印件同样予以认可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注】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再次查询,届时(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经查询如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将作无效响应处理。若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找到上述证明材料,但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可视为其通过初步评审中相关审查。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格要求响应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8)“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使用CA证书至开标大厅解密。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可以投多个分包,但是最多只能获得其中2个分包的中标机会。具体评标规则如下:

评标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分包5、分包6、分包7、分包8、分包9、分包10的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各分包内,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同一供应商响应多个分包的,但已在前序2个分包中中标的,则不再具有其余分包的得标权,不计入其余分包的实质性响应投标人数量内且不进入下一分包的打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1号

联系人:薛超

联系电话:02585567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叶婷

联系电话:18651814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婷

电话:18651814296



附件:JSZC-320113-JITC-G2026-0320采购文件.doc
报价清单【固化】-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终稿发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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