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中区历史流失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优化工作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2-00098
项目名称:辽中区历史流失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优化工作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40000.00
最高限价(元):1540000.00
一、技术要求
1.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库、划定情况统计表、核实图斑情况统计表和成果报告。具体包括对市级下发理论潜力的确认和分析;潜力图斑的外业调查拍照,确保储备区划定成果真实可靠;结合反馈意见、外业核实、最新年度遥感影像特征、潜力图斑与现状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和图形规范性等情况进行内业数据分析;储备区规模不少于上级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1%,按文件要求形成汇交成果。
2.全面摸清辖区实有耕地情况,因地制宜地对历史流失耕地进行分类处置,编制过渡期方案,并对耕地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要求,科学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变更调查、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等工作成果衔接一致。
3.对永久基本农田拟调整图斑进行核实,按照允许调出情形逐图斑标注调出类型,调入地块优先选取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内耕地、黑土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的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且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按要求提交调出和补划图层、举证材料和相关材料等。经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维保期(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5.付款条件:项目成果取得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启用函,或通过专家验收,满足任意一条视为验收合格。
6.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辽中分局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东环街54号
联系方式:1366416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024-27890188
邮箱地址:syszy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中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40008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美竹
电 话:18640257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