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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17日 00: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麻醉机
品目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0: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预算金额¥10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项目联系电话021-68542626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莱阳路818号2号楼409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088058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1-68542626

    项目概况

 麻醉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60513110495-15353781

项目名称:麻醉机

预算编号: 1526-W00034222, 1526-W00034223, 1526-W00034224, 1526-W00034225, 1526-W00034228, 1526-W00034229, 1526-W00034230, 1526-W00034231, 1526-W00034226, 1526-W00034227, 1526-W00034232 

预算金额(元): 10200000元国库资金:6300000元;自筹资金:39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5680000.00元,包2-2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麻醉机 

   数量:19 

   预算金额(元):7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用于医疗机构的27套麻醉机,项目共2个包件。
其中包件1:麻醉机,19套(同品牌),主要用于病人的全身麻醉,呼吸和麻醉气体监测,麻醉呼吸的管理。
本项目包件1最高限价为5,680,000.00元。
本项目包含2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最多中标2个包件。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麻醉机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具体可自报。
采购预算金额:10,200,000.00元(国库资金:6,300,000.00元;自筹资金:3,900,000.00元)
其中包件1预算金额为:7,100,000.00元(国库资金:3,600,000.00元;自筹资金:3,500,0000.0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二

   包名称:麻醉机(悬吊) 

   数量:8 

   预算金额(元):3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用于医疗机构的27套麻醉机,项目共2个包件。
包件2:麻醉机(悬吊),8套(同品牌),主要用于成人、儿童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
包件2最高限价为2,480,000.00元。
本项目包含2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最多中标2个包件。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麻醉机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具体可自报。
采购预算金额:10,200,000.00元(国库资金:6,300,000.00元;自筹资金:3,900,000.00元)
包件2预算金额为:3,100,000.00元: (国库资金:2,700,000.00元,自筹资金:400,000.0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具体可自报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货物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2 货物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莱阳路818号2号楼409室

联系方式:021-60880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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