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大庆高新区运行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026年)征集公告
2026年09月17日 17: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高新区运行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026年)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大庆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17:1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至000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08:30 | ||
| 开标地点 | 详见征集文件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8106805 | ||
| 采购单位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新街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59-81068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A座18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8106805 | ||
项目概况
大庆高新区运行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026年)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08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委托,拟对 大庆高新区运行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026年)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2.联系人:张女士
3.联系方式:0459-8106805
4.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新街33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大庆高新区运行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026年)
2.征集项目编号:K230619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完成大庆高新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评审、工程结算评审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采购包1 | 大庆高新区运行保障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2026年) | 评审咨询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5.0000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 1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换证前“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已注册在供应商处,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本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复印件及退休证复印件)。(注: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则“近三个月”是指2026年7月、8月、9月或者2026年6月、7月、8月,因个别地区社保缴纳政策限制,不能按上述示例月份提交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并附当地社保缴纳政策规定文件等证明材料后也可以提供2026年5月、6月、7月。)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 2026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08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hljcg.hlj.gov.cn/gpfa-main-web/index),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
CA及签章服务: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锁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库〔2026〕2 号规定提醒响应供应商,被启动审查的供应商,须在评标时提交说明及佐证材料证明报价合理;无法提供或材料不足以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将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编制时请充分做好报价合理性论证,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征集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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