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2年06月28日 12: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组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8日 12:3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焦燕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150104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5134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6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51501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HZB-2022-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6-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因政策原因现将本项目原定中世e招电子标变更为纸质投标,相关中世e招系统及电子标要求(含数据文件、保函、电子章内容等)作废;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携带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件前往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63号5楼招标代理中心)现场或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发资料于qq邮箱(1710870049)形式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原中世e招系统报名及文件下载仍有效。3、开标地点变更至: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63号2楼会议室);4、中世e招平台系统不再使用,且该网页不再发布相关公告(公示),所有公示(公告)以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5、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变更为一正三副,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提供,且需包封递交,否则不予接受;6、开标一览表内容变更为标准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7、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
更正日期: 2022-06-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
联系方式:0951-4513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63号
联系方式:0951-5150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欣
电话:0951-451346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焦燕军
电话:0951-5150104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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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终稿).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志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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