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规划编制实施经费-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空间体系规划(2021-2035年)(二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年07月22日 19: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维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规划编制实施经费-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空间体系规划(2021-2035年)(二次)(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 19: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7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258495-511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32340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258495-511 | ||
附件: | |||
附件1 | 城维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规划编制实施经费-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空间体系规划(2021-2035年)(二次)(二次)招标文件(2022072201).zi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20Z52102181C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层面规划编制实施经费-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空间体系规划(2021-2035年)(二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7-15,更正为:2022-07-2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7-29 14:30:00,更正为:2022-08-08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7-29 14:30:00,更正为:2022-08-08 14:30:00。
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更正后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成果,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中期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评审意见并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于 2022 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并出具结题函和完成成果归档或上网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验收结题函并经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归档后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金额和时间节点以财政资金实际下达为准,项目阶段工作完成并提交对应阶段相关成果后,凭以下资料: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成果,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中期通过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评审意见并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于 2022 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并出具结题函和完成成果归档或上网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验收结题函并经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归档后支付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金额和时间节点以财政资金实际下达为准,项目阶段工作完成并提交对应阶段相关成果后,凭以下资料: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 3.技术服务进度: 第一阶段(初审):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初审成果,开展初审工作; 第二阶段(终审及验收):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终审成果,配合甲方开展验收工作。 | 3.技术服务进度: 第一阶段(初审):2022年9月30日前,提交初审成果,开展初审工作; 第二阶段(终审及验收):2022年10月31日前,提交终审成果,配合甲方开展验收工作。 |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 (2) 2022 年7 月31日前,乙方按期提交初审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40% 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 ); (3) 2022 年 9 月30日前,乙方按期提交终审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验收,并出具结题函和完成成果归档或上网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10% 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 ); | (2) 2022 年9 月30日前,乙方按期提交初审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40% 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 ); (3) 2022 年 10月31日前,乙方按期提交终审成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验收,并出具结题函和完成成果归档或上网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10% 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整(¥ );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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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020-83234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020-8725849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51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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