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一期)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2022年08月02日 18: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一期)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2日 18:3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29586433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1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86798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2958643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C2022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8-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远程解密。(2)本项目评审内容中包含系统演示,演示方式为现场演示,投标单位须在保证远程开标解密正常的情况下,指派相关的演示技术人员进场演示,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演示要求,携带相关设备及投标单位开具的演示人员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放置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授权委托书须包含现场演示人员电话联系方式),现场演示人员应在项目评审前到达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座7楼的信息发布大厅等候。在演示环节如遇投标人自行离开现场导致无法联系或长时间无法到场的(未在等候区的,经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未到场),则视为放弃演示。(3)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修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且交付使用,并进入为期3个月的连续试运行,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三年驻场升级和运维服务。
更正日期: 2022-08-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任何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的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135号
联系方式:0951-8679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中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13629586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丽娜
电话:0951-867980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烨
电话:13629586433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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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补充公告扫描件.pdf |
代理机构: 宁夏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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