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八、九、十标段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2年08月15日 15: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八、九、十标段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 15: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8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95281369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中兴路鼓楼以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40212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恒昱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9528136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YX-ZC2022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八、九、十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8-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原八至十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保证金:4000.00 元/标段;现变更为:6000.00 元/标段; 二、原八至十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开标一览表中:招标费率限额参照原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审核预算、标底”的 %,只计基本收费,分段不累进、审增减额不计费(其中交通定额项目按投标费率的80%计费,不用单独报价,只表示是(是否)接受)现变更为:1.结算审核、结算复审:招标费率限额参照原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审核竣工结算”的 %(其中交通定额项目按投标费率的80%计费)(招标费率为基本收费,计费方式为分段不累进;审减额在5%-15%之间的按审减额的2%固定费率追加计费,审减额在15%-25%之间的按审减额的1.5%固定费率追加计费,25%以上部分按审减额的0.04%固定费率追加计费,追加计费不用单独报价,只表示(是否)接受);2.结算复核:每个项目无论大小及复核情况均按340元计费(参照原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工程收费标准中“审核竣工结算”100万元项目计费的10%计算),不用单独报价,只表示(是否)接受。
更正日期: 2022-08-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财政局
地址:灵武市中兴路鼓楼以南
联系方式:0951402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昱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联系方式:15595281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丹
电话:0951402121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1559528136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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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标段公开招标文件.pdf |
九标段公开招标文件.pdf |
十标段公开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宁夏恒昱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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