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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八、九、十标段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2年08月15日 15: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八、九、十标段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灵武市财政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5:12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2日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项目联系电话15595281369
采购单位灵武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中兴路鼓楼以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402121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昱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952813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YX-ZC2022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八、九、十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8-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原八至十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保证金:4000.00 元/标段;现变更为:6000.00 元/标段; 二、原八至十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开标一览表中:招标费率限额参照原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审核预算、标底”的 %,只计基本收费,分段不累进、审增减额不计费(其中交通定额项目按投标费率的80%计费,不用单独报价,只表示是(是否)接受)现变更为:1.结算审核、结算复审:招标费率限额参照原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审核竣工结算”的 %(其中交通定额项目按投标费率的80%计费)(招标费率为基本收费,计费方式为分段不累进;审减额在5%-15%之间的按审减额的2%固定费率追加计费,审减额在15%-25%之间的按审减额的1.5%固定费率追加计费,25%以上部分按审减额的0.04%固定费率追加计费,追加计费不用单独报价,只表示(是否)接受);2.结算复核:每个项目无论大小及复核情况均按340元计费(参照原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工程收费标准中“审核竣工结算”100万元项目计费的10%计算),不用单独报价,只表示(是否)接受。

        更正日期: 2022-08-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财政局

        地址:灵武市中兴路鼓楼以南

        联系方式:0951402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昱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路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

        联系方式:15595281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丹

        电话:0951402121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15595281369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八标段公开招标文件.pdf
九标段公开招标文件.pdf
十标段公开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恒昱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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