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2022年-2023年南宁市交警支队物业管理费的更正公告
2022年10月12日 16: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2023年南宁市交警支队物业管理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2日 16: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雪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505162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28900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南宁市民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550516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2-30163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南宁市交警支队物业管理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延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 | 修改采购文件第14页服务需求一览表第“五、其他要求”第2点 | ▲2、投标人应为上述人员支付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计加班费),必须按国家规定足额给上述拟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文件中附主管人员近三个月社保交纳证明,主管人员包含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2人、中心主管1人、工程主管1人、秩序维护主管2人、保洁主管1人),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人员的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进行承诺,不得以发放工资等形式代替应缴员工保险。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业主无关。” | ▲2、投标人应为上述人员支付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必须按国家规定足额给上述拟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文件中附主管人员近三个月社保交纳证明,主管人员包含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2人、中心主管1人、工程主管1人、秩序维护主管2人、保洁主管1人),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人员的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进行承诺,不得以发放工资等形式代替应缴员工保险。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业主无关。” |
3 | 新增采购文件第15页商务条款第“五、其他要求”第9点 | ▲9、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南宁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投标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格式自拟),其中薪资水平不得低于现行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 |
4 | 调整采购文件第44-47页第三节评分标准的分值 | 详见附件更改通知三 | 详见附件更改通知三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3号
联系方式:0771-289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南宁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771-5505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雪雪
电 话:0771-55051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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