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市、县级地方病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包一(二次)的更正公告
2022年10月18日 15: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市、县级地方病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包一(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 15: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8166685 |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新城南路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970259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萨尔斯堡1期东区2号门12座-1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1-816668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鑫融公招(货物)2022-18-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市、县级地方病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包一(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标准中评审因素:投标报价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包一为中小企业预留,故本项目不在进行对小微企业价格10%的优惠。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新城南路81号
联系方式:15297025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萨尔斯堡1期东区2号门12座-112室
联系方式:0971-8166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71-8166685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