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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2022年11月18日 12: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机关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2:1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
项目联系电话15121892582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89515111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南薰西路 505 号兴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4 楼 405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218925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H/NZC-2022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11-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第33页 5实施方案 2、人员配置(10 分) (1)响应单位为自治区档案局备案中介服务机构,并提供备案证明得 1 分; (2)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每证 1 分。最高得 2 分; (3)项目组团队成员具备保密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及保密局颁发的“宁夏保密教育实训平台”考试合格证书同为一个人得 0.5 分,满分 2 分; (4)项目团队中具有档案管理师或档案职称相关证书一个得 0.5 分,满分 2 分; (5)项目管理人员具备 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证书,每证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成果质质检系统的得1 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群式采集录入综合管理系统的得 1 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现更正为:(1)项目组团队成员具有保密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及保密局颁发的合格证书同为一个人的得 0.5 分,满分 2 分; (2)项目团队中具有档案管理师或档案职称相关证书一个得1分,满分 4 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成果质检系统的得2 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群式采集录入综合管理系统的得 2 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更正日期: 2022-11-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路23号

        联系方式:1989515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南薰西路 505 号兴盛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4 楼 405 室

        联系方式:15121892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军

        电话:1989515111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婷

        电话:15121892582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中卫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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