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2-G1-990591-GSZX)的更正公告(四)
2022年11月28日 17: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17:5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珈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2868581 | ||
采购单位 | 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潭中东路21号外运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2-28205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柳州市桂中大道100号汇景天城8栋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2-286858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2-G1-990591-GS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新能源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1 纯电动桶装垃圾运输车” | 更正“技术参数及其性能”,详见附件 | 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
2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2 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侧挂)” | 更正“技术参数及其性能”,详见附件 | 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
3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3 纯电动后挂桶垃圾车” | 更正“技术参数及其性能”,详见附件 | 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
4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1分标“4 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 更正“技术参数及其性能”,详见附件 | 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
5 |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02分标“1 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 | 更正“技术参数及其性能”,详见附件 | 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
6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1分标评分标准“技术性能分” | 基本分(满分6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非标“▲”号)负偏离一项扣2分,漏项的每一项扣1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 正偏离认定规则: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如:≥2700,等于2700视为无偏离,>2700视为正偏离,<2700视为负偏离);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其余技术参数不作评分考核指标。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删除此项 |
7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2分标评分标准“技术性能分” | 基本分(满分6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非标“▲”号)负偏离一项扣2分,漏项的每一项扣1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 正偏离认定规则: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如:≥2700,等于2700视为无偏离,>2700视为正偏离,<2700视为负偏离);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其余技术参数不作评分考核指标。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删除此项 |
8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1分标评分标准“技术参数分” | 技术参数分(满分32分):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打分。 投标货物(非标“▲”号)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正偏离一项加0.5分,满分32分。 正偏离认定规则: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如:≥2700,等于2700视为无偏离,>2700视为正偏离,<2700视为负偏离);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其余技术参数不作评分考核指标。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技术参数及其性能分(满分38分):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打分。 投标货物(招标文件中标“△”号)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正偏离一项加1分,满分38分。 正偏离认定规则: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如:≥2700,等于2700视为无偏离,>2700视为正偏离,<2700视为负偏离);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其余技术参数不作评分考核指标。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9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2分标评分标准“技术参数分” | 技术参数分(满分32分):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打分。 投标货物(非标“▲”号)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正偏离一项加2分,满分32分。 正偏离认定规则: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如:≥2700,等于2700视为无偏离,>2700视为正偏离,<2700视为负偏离);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其余技术参数不作评分考核指标。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技术参数及其性能分(满分38分):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打分。 投标货物(招标文件中标“△”号)技术参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正偏离一项加3.8分,满分38分。 正偏离认定规则: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如:≥2700,等于2700视为无偏离,>2700视为正偏离,<2700视为负偏离);采购文件参数作“≤”描述的,等于本数时视为无偏离,“<”本数时视为正偏离,>本数时视为负偏离。其余技术参数不作评分考核指标。 注:提供车辆产品公告截图或相关车辆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以相关车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截图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截图等佐证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10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1分标评分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分” | 更正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 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
1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2分标评分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分” | 更正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 更正后内容,详见附件 |
12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项目暂停 | 2022年12月13日09时30分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潭中东路21号外运大楼
联系方式:0772-2820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100号汇景天城8栋2层
联系方式:0772-2868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珈希
电 话:0772-2868581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