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尔盖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中央重点生态修护治理-若尔盖县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子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01月10日 15: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第二批中央重点生态修护治理-若尔盖县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子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若尔盖县林业和草原局 | ||
行政区域 | 若尔盖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10日 15: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1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凌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8005200 | ||
采购单位 | 若尔盖县林业和草原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若尔盖县达扎寺镇麦溪路2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7-22983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36号西物之芯6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08005200 | ||
附件: | |||
附件1 | 变更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2322022000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第二批中央重点生态修护治理-若尔盖县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子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四、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遂宁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遂财规[2021]1 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XX 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通讯地址: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现更正为:
四、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报价为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磋商报价。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XXXXX(公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XXXXXXX。
二、原磋商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库﹝2021﹞46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现更正为: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若尔盖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麦溪路203号
联系方式:0837-2298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科中路36号西物之芯603号
联系方式:17608005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17608005200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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