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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2023年03月06日 16: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威海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6:28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09400020230200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进行采购;
变更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投标(响应)须知”
30.4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需满足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
变更为
②本项目为非专门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服务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服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必须重新下载采购文件,根据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制作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333号
联系方式:0631-557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总公司)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5楼北区(威海分公司)
联系方式:0631-5273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群英
电      话:0631-5273175
 
发布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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