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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枧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更正公告

2023年03月20日 16: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下枧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宜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6:22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5日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作霞
项目联系电话0778-3177388
采购单位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龙隐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工 0778-3142161
代理机构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南新区和丰生活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作霞 0778-3177388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1).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3-C2-810031-ZJ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下枧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编号:HCZC2023-C2-810031-ZJXM) 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竞标函附录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2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中“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     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     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      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

4.绿化工程为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

5.  地下防水工程为      年(建议为5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     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 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  2   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   3  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

4.绿化工程为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年

5.  地下防水工程为   5  年(建议为5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   1   年;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池市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龙隐路2号        

联系方式:潘工 0778-314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南新区和丰生活区            

联系方式:覃作霞 0778-317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作霞

电 话:  0778-317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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