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技师学院建设服务型制造专业及其竞赛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2023年04月12日 16: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阳技师学院建设服务型制造专业及其竞赛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阜阳技师学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 16: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培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33101711 | ||
采购单位 | 安徽阜阳技师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阳市临泉路8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331017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阜阳市三福源小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55806121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3FS0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技师学院建设服务型制造专业及其竞赛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将采购项目中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具体内容,分包比例不低于 4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将采购项目中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具体内容,分包比例不低于 40%,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内容二: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的“企业实力 2、投标人获得“AAA”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3分;投标人获得“AA”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得2分;投标人获得“A”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不符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删除,招标文件满分97分。 内容三: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4月27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更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4室(城南新区三清路 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更正日期:2023年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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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阜阳技师学院
地 址:阜阳市临泉路889号
联系方式:15556561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三福源6栋6楼
联系方式:18955806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18955806121
五、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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