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楼演艺实训室LED大屏设备及安装采购更正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7: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艺术楼演艺实训室LED大屏设备及安装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7:4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丽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390271 | ||
采购单位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老师,0763-39361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严丽仪,0763-3390271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文件(LED屏)发售稿 (更正后).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C224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艺术楼演艺实训室LED大屏设备及安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之“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之“(七)付款方式”之“1.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2.余下15%合同款项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满1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现更正为“1.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2.余下10%合同款项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满1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此内容的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联系方式:郑老师,0763-3936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0号
联系方式:严丽仪,0763-3390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丽仪
电 话: 0763-339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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