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农村客运4G车载监控终端设备及监控指挥中心平台运维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5年05月30日 20: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农村客运4G车载监控终端设备及监控指挥中心平台运维服务第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
行政区域 | 枣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 20: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邱安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71101366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前进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711013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小张庄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0-6666171 |
枣阳市农村客运4G车载监控终端设备及监控指挥中心平台运维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683202506000376_二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农村客运4G车载监控终端设备及监控指挥中心平台运维服务第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2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现更正为10、合同分包:允许,分包金额要求:无,分包人资质要求:无原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9.1项条款第二条现更正为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5%(货物服务 4%-6%);
3、更正日期:2025-05-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 枣阳市前进路
联系方式: 17771101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枣阳市小张庄路
联系方式: 0710-6666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安平
电 话:1777110136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