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彩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5月31日 17: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彩超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31日 17: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5576070转8022或19856911680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42860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新地中心B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5576070转8022或1985691168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S34000120253529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彩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中无标识项代表意思 | (1)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表中响应,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承诺无标识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如履约验收期间所投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无效。 | (1)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承诺响应的无标识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如履约验收期间所投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无效。 |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联系方式: 0551-642860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新地中心B座8楼
联系方式: 0551-65576070转8022或198569116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顺雨、束孝根、李静
电话: 1985691168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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