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黔南州2025年农田氮磷地表径流流失监测的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01日 17: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黔南州2025年农田氮磷地表径流流失监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1日 17: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波 陈文燕 蒋云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54-8283909 | ||
采购单位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工业园原洛邦政府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854281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54-828390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ZB2025050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黔南州2025年农田氮磷地表径流流失监测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62000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1、P22:(1)本项目服务如由中小企业承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P25:注:本项目服务如由中小企业承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P2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2、P25:删除注:本项目服务如由中小企业承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 址: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工业园原洛邦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15985428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
联系方式:0854-828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波 陈文燕 蒋云坤
电 话:0854-8283909
附件信息:
17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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