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机关取用水计量设施检定及取水计量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04日 19: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取用水计量设施检定及取水计量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19: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35836210 | ||
采购单位 | 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新建路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351438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358362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14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取用水计量设施检定及取水计量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包2、包3 | 九、其他要求 (1)现场检验所用的流量检验装置及其配套仪表均应具有完善的法制文件和有效的检定证书;检验人员均取得国家认定的检定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检验装置的测量范围应能覆盖被检流量计的现场使用流量范围;检验装置应有良好的复现性能,测量的不确定度应不大于被检流量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在防爆区使用的检验装置应有相应的防爆合格证书。 | 九、其他要求 (1)现场检验所用的流量检验装置及其配套仪表均应具有完善的法制文件和有效的检定证书;检验装置的测量范围应能覆盖被检流量计的现场使用流量范围;检验装置应有良好的复现性能,测量的不确定度应不大于被检流量计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在防爆区使用的检验装置应有相应的防爆合格证书。 |
2 |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九、服务方案中涉及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汇总表 | 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汇总表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汇总表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方式:15835143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弘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
联系方式:15935836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润
电 话:1593583621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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