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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余杭区政府大院室内绿化摆放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13日 12: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余杭区政府大院室内绿化摆放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3日 12:2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彦斌
项目联系电话0571-86235827
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9516720
代理机构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62358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YZFCG2025-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余杭区政府大院室内绿化摆放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51、投标人有花卉养护基地得2分。 备注: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产权证明复制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有花卉养护玻璃温室得2分。 备注: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土地证产权证明复制件、归属现场玻璃温室照片、玻璃温室建设合同及发票复制件;租赁的同时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复制件、归属现场玻璃温室照片、玻璃温室建设合同及发票复制件;否则不得分。1、投标人有花卉养护基地得2分。 备注: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土地证产权证明复制件;租赁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有花卉养护玻璃温室得2分。 备注:自有的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土地证产权证明复制件、归属现场玻璃温室照片、玻璃温室建设合同及发票复制件;租赁的同时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复制件、归属现场玻璃温室照片、玻璃温室建设合同及发票复制件(出租方或投标人均可);否则不得分。
2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6(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获得过与本项目相关的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制件及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2)拟派其他人员具有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花卉工或绿化工证书的每人得2分,最多4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制件及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9名的得5分,5名-8名得2分,<5名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1)拟派人员具有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花卉工或绿化工证书的每人得2分,最多4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制件及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9名的得6分,5名-8名得3分,<5名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余杭区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丽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16720

质疑联系人:鲁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16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1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彦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35827

质疑联系人:戚良明

质疑联系方式:135887956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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