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等保测评及网络防护保障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7月22日 17: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等保测评及网络防护保障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2日 17: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永和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7707652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883673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5770765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ZB-WZS-2025-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等保测评及网络防护保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标项一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 | 标项一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 | 标项一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具体见附件1。 |
2 | 标项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 | 标项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 | 标项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5%,具体见附件1。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地 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367325
质疑联系人:姚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37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车站大道315号宏鼎大厦A栋1202室
传 真:0577-89782200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永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707652
质疑联系人:刘必祥
质疑联系方式:180664457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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