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咨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硬件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17日 15: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硬件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7日 15: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明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850128 | ||
采购单位 | 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32269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咨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南路21号喜乐荟A座16楼16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58501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J1-002745-GXJ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硬件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付款条件 | 1.签订合同后,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签收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货物签收凭证及付款申请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合同款;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最终验收报告及付款申请后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合同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该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 | 签订合同后,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初步验收凭证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合同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验收报告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采购人每一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请款函》和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请款函》和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请款函》和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商贸技师学院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3号
联系方式:0771-3226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咨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南路21号喜乐荟A座16楼1612号
联系方式:0771-5850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明芳
电 话:0771-58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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