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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松阳县古市镇风貌整治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2日 16: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松阳县古市镇风貌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6: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文洋
项目联系电话18457537696
采购单位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丽水市松阳县古市镇溪边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8-808418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松阳县新华北路159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45753769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SYZC-2025-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松阳县古市镇风貌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第三部分 评标内容及标准 第8点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中包含垃圾清运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挖掘机、发电机、自卸汽车、起重机、污水泵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设备,每提供一类得1分,最多得8分。
以上作业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如自有的需提供发票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需提供设备照片,否则不得分。
设备配置: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中包含垃圾清运车、高空作业车、酒水车、挖掘机、发电机、自卸汽车、起重机、污水泵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设备,每提供一类得1分,最多得8分。以上拟投入的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①如自有的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制件或购置合同复制件或行驶证;②如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制件(如有行驶证的需同时提供行驶证复制件);③需提供设备照片;需同时提供①和③或①和②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阳县古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丽水市松阳县古市镇溪边路2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084181

质疑联系人:夏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880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新华北路159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文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457537696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88192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松阳县财政局

地    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5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81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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