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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收益清理评估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3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矿业权出让收益清理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7:3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黄子耘、孙天琦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32999
采购单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北陵大街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278909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32999
公告信息
 
矿业权出让收益清理评估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482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矿业权出让收益清理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变更招标文件中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16时2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沈阳市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024-62789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024-3193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黄子耘、孙天琦
电  话:024-319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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