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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局辅警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4日 14: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公安局辅警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

采购单位池州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4:4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2日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项目联系电话15056600233
采购单位池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56616110
代理机构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566002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32025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公安局辅警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9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及服务需求第2包中三、鞋类:3.冬执勤靴后面图片删除雨靴图片要求。

2.采购需求中样品要求“1、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更正为“1、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样品必须封装,不接受未密封的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

3.样品的退还“3.2 样品的退还:未中标(非中标候选人)样品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存样品。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正为“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投标人需自行到开标地点领回样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存样品。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和3适用于第1包别和第2包别。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池州市公安局

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1995661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

联系方式:15056600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电话:15056600233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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