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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衢州南孔文化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4日 17: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南孔文化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衢州南孔文化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7:4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70-3899366
采购单位衢州南孔文化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桥街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0-8758185
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A座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0-389936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CGZ2025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南孔文化发展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 1、具有大专学历的得0.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大专学历以下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件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zscx.osta.org.cn/,未提供不得分)
(须提供项目经理自2025年4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在响应供应商企业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否则均不得分。)
1、具有大专学历的得0.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大专学历以下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件得1分,最高得2分。
(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扫描件及自2025年4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在响应供应商企业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均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南孔文化发展中心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新桥街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758185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8758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A座五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899366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0-3893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199570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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