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农业农村局隆昌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09月25日 15: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隆昌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隆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15: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茜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1902456 | ||
| 采购单位 |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2-59226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89号四幢2楼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5190245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1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昌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磋商文件中评审细则及标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内容“注:配备的拟派本项目得人员需注册在本单位,不能重复计分。证书需要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否则应答将视为无效。”描述错误,属于不合理要求。
更正内容:
更正为“说明: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需注册在本单位且不能重复计分,提供人员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号
联系方式:0832-5922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489号四幢2楼1号
联系方式:13551902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茜元
电话:13551902456
四川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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