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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万山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医疗帮扶中医医院影像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16: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万山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医疗帮扶中医医院影像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6:53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燕岭
项目联系电话15688030895
采购单位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万山区产业园3栋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35215660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3号11楼11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880308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A-【2025】-WS0091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万山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医疗帮扶中医医院影像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序列号:P5206032025000APV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与资格审查要求前后不一致,以资格审查表为准。 《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特殊资格要求:1、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2、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是中小企业,请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与资格审查要求前后不一致,以资格审查表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澄清文件,并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疏于查看,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仁市万山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万山区产业园3栋5楼            

联系方式:0856-35215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国际金融街3号11楼1113号              

联系方式:15688030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05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燕岭

电    话:1568803089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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