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公安局辅警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6日 15: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池州市公安局辅警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 | ||
| 采购单位 | 池州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15:3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汪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6600233 | ||
| 采购单位 | 池州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池州市清风西路11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566161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5660023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32025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公安局辅警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及服务需求第1包和第2包验收方式“1、供货后采购人视情况从供货产品中抽取部分品种、数量送检,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但若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抽样检测不合格视同全部产品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且解除合同。”更正为“1、供货后采购人视情况从供货产品中抽取部分品种、数量送检,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但若检测不合格,视同全部产品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且解除合同。”;
2.提供样品的同时无需提供相应样品检测报告;
3.本项目货物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池州市公安局
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1995661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
联系方式:15056600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电话:15056600233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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