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能力提升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8日 17: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及技术合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能力提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17: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冯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3086903 | ||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风路15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62527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3086903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00002529792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及技术合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能力提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履约保证金变更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为原路(原样)退回(不计利息),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回,存在违约或者未通过验收的不予退回,满足退回条件但采购人逾期退回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日,采购人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金1%的利息。其它内容不变,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澄清后文件,以澄清后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风路159号
联系方式:0311-86252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歌
电 话:0311-83086903
五、附件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