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机、光学生物测量仪、血流OCT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包更正公告(1次)

2025年09月29日 17: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机、光学生物测量仪、血流OCT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7:0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1日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娟
项目联系电话15156668288
采购单位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河西路1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56668288
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155806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5FS02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超广角眼底照相机、光学生物测量仪、血流 OCT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内容     

更正内容:

内容一:“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 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5分,满分5分。备注: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如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同时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②同一采购单位的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更正为“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 业绩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5分,满分5分。备注:①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发票,如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产品品牌、型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同时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②同一采购单位的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③此处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不限合同签订主体。”

更正日期:2025年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址:阜阳市颍河西路 1088 号

联系方式:魏娟 0558-2562016、1515666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陈正洋 13615580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正洋

话:13615580659

五、附件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