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盐城市大丰区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9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度盐城市大丰区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
| 品目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大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大丰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17: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83285002/13851337203 | ||
| 采购单位 | 盐城市大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51133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04-JZCG-K2025-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盐城市大丰区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出以下说明:
注:个体工商户参与本次应征的可不提供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和“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但须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征集文件)。
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24日
更正日期:2025-09-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
联系人:吕永明
联系电话:83285002/138513372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永明
电话:83285002/1385133720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征集文件
附件:JSZC-320904-JZCG-K2025-0029征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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