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29日 17: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社会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三河市司法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三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17: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艾海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3662329 | ||
| 采购单位 | 三河市司法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迎宾南路14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51651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366232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RCCG-20250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公告内容:服务标准:(1)认识到位。社区矫正股、司法所按照要求尽快开展此项工作,使工作得到有效提升。更正公告内容:服务标准:(1)认识到位。社区矫正股、司法所按照要求尽快开展此项工作,使工作得到有效提升。(2)加强领导。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支持直属所与内设所业务指导工作,为工作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保障;各司法所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任务到人,措施得力,确保工作落实到位。(3)加强督导检查。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小组成员对各司法所进行不定期检查,通过对各司法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服务实效,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河市司法局本级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迎宾南路145号
联系方式:0316-5165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河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河市鼎盛西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316-3662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海旭
电 话:0316-3662329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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