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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12: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贵阳学院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2:3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鑫、韦杰雄、孙榕
项目联系电话13208514609
采购单位贵阳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1-85509366
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蟠桃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085146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QSJ(ZFCG)-25-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省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一般资格”,更正前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供应商非竞标产品的制造商时还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必须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更正后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复印或扫描件必须清晰,供应商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阳学院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联系方式: 0851-85509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蟠桃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13208514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鑫、韦杰雄、孙榕 

电    话: 132085146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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