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09月30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病理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尤溪县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尤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6: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聂晓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8255787 | ||
| 采购单位 | 尤溪县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8-63231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沪明新村12幢9层18-20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8-825578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6]SMGX[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理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9,更正为:2025-10-1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09 09:30:00,更正为:2025-10-16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09 09:30:00,更正为:2025-10-16 09:30:00。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 |
| 2 |
| 交货地点 | 尤溪县总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
| 3 |
| 交货条件 |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所签订合同进行验收,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的标准。 |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本项目所签订合同进行验收,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的标准。 |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每月按照实际产生的标本检验费用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费用于次月对账开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 7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当年度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退还时间为服务期满,且在服务期内无违约问题或未处理的服务问题,采购人于30日内无息退还。 |
| 8 |
| 其他 | 序号 6:合同支付方式” 为系统模板,具体内容按以下描述为准:以月为单位并按照三明市医保局公布的三明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院二级医疗服务价格按中标人的中标折扣按实际所需检验项目进行结算;次月由中标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医院在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方上一个月检验费用(节假日顺延 )。 |
现更正为: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1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 |
| 2 |
| 交货地点 | 尤溪县总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
| 3 |
| 交货条件 |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所签订合同进行验收,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的标准。 |
| 4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 5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招标文件、本项目所签订合同进行验收,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的标准。 |
| 6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每月按照实际产生的标本检验费用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费用于次月对账开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 7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说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险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当年度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退还时间为服务期满,且在服务期内无违约问题或未处理的服务问题,采购人于90日内无息退还。 |
| 8 |
| 其他 | 序号 6:合同支付方式”为系统模板,具体内容按以下描述为准:以月为单位并按照三明市医保局公布的三明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院二级医疗服务价格按中标人的中标折扣按实际所需检验项目进行结算;次月由中标方对账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医院在收到发票后90日内支付给中标方上一个月检验费用(节假日顺延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尤溪县总医院
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16号
联系方式:0598-6323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沪明新村12幢9层18-20号
联系方式:0598-8255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晓文
电话:0598-8255787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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