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总医院资金运营集成系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09月30日 17: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田县总医院资金运营集成系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总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大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7:2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巧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50130215 |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总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069805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综合楼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5013021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5]FJYYGC[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田县总医院资金运营集成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7.2评分标准 商务项
服务能力
原文“根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达采购单位按以下标准评分,①承诺服务响应时间0.5个小时内的得2分;②1个小时内的得1分;③1个小时内的得0.5分;④超过4个小时的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更正为
“根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达采购单位按以下标准评分,①承诺服务响应时间0.5个小时内的得2分;②1个小时内的得1分;③1个小时<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的得0.5分;④超过4个小时的不得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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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田县总医院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联系方式:1890698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15号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18050130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巧丹
电话:18050130215
福建元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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