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公安局许庄派出所修缮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09日 17: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许庄派出所修缮改造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大荔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09日 17:3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石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3-3256359 |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荔县城关镇洛滨大道东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3-325333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3256359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LZCFS2025-29.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许庄派出所修缮改造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启地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5室),更正为: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802室)。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5室),更正为: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802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公安局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洛滨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913-3253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5室)
联系方式:0913-3256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913-3256359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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