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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公安局2025年“平安家园·智能天网”视频监控新增补点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0月10日 11: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泰宁县公安局2025年“平安家园·智能天网”视频监控新增补点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泰宁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泰宁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1:4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新胜、林云珠
项目联系电话0598-8255869
采购单位泰宁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左圣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8-783957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8-82558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9]MQ[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宁县公安局2025年“平安家园·智能天网”视频监控新增补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1 09:30:00,更正为:2025-10-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1 09:30:00,更正为:2025-10-27 09:30:00。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包一:视频监控设备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中的数量进行如下更正: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更正数量

6

H6.5L1圆立杆(含基础)

34

4

8

H3.5L1.0圆立杆(含基础)

1

54

9

横臂支架 L1

1

11

10

横臂支架 L1.5

1

4

11

横臂支架 L2

1

3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采购包1:其他商务要求--7.其他要求

新增:9)本采购包采用“以租代建设”的方式与中标人进行合作,租赁期限为5年,中标人需提供全程运维服务且租赁期内设备损毁风险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通过按月分期支付租金获得设备使用权,租期届满后所有设备的所有权自动转移至采购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如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左圣路66号

联系方式:0598-783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联系方式:0598-8255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新胜、林云珠

电话:0598-8255869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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