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6: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春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 ||
| 品目 | 有机化工材料A07080100 | ||
| 采购单位 |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6: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滕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44022520 | ||
| 采购单位 |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寿县寿春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440225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1568697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CGSX01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春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药剂品种“▲30%咪鲜嘧菌酯”现更正为“▲咪鲜嘧菌酯”。
2、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中咪鲜嘧菌酯推荐用药量(克/亩)为“40克”现更正为“按农药登记证中用药量最高上限”。
3、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8时30分”现变更为“2025年10月15日8时30分”;
更正日期:2025年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寿县寿春镇
联系方式:05544022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寿县寿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18715686970、055427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鹏(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 话:05544022520、18715686970、05542751992
五、附件
1. 寿春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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