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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法庭、倪宅法庭家具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1日 16: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法庭、倪宅法庭家具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永康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6:2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华琳
项目联系电话0579-89295177
采购单位永康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06775959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6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9-892951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KCG2025-GK-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法庭、倪宅法庭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附件16中的划型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人民法院

地    址: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775959

质疑联系人:周雷平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1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地    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6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华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295177

质疑联系人:钱海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2951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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