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法庭、倪宅法庭家具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1日 16: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法庭、倪宅法庭家具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16:2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华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9-89295177 | ||
| 采购单位 | 永康市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67759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6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9-8929517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KCG2025-GK-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法庭、倪宅法庭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附件16中的划型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人民法院
地 址: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775959
质疑联系人:周雷平
质疑联系方式:1396791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地 址: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六楼66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华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295177
质疑联系人:钱海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2951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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